现实生活中,债务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的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,由于受诉讼时效的制约,往往会给债权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困难。深圳收账公司认为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,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追回欠款。
1、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,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。
2、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,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追计债款。收账律师说起和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,法院就会立案受理。
3、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,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。收账律师认为我国《民法通测》规定,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,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。